一、国家相关规范及解释
(一)国家相关规定
1、根据《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第8.2.2 条规定:“居民住宅燃气具不应设置在卧室内,燃气具应安装在自然通风良好,有给排气条件的厨房或非居住房间内”。国标强调的是“直接自然通风”。且第 2.0.12 条对非居住房间的定义为:“住宅中除卧室、起居室(厅)外的其他房间”。国家住建部燃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对上述条款的解释中明确表示:如果燃气具设置在与属于起居室的客厅在空间上连成一体的厨房内,则不符合上述条文的规定。
2、根据《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2013)第4.2.1条规定:“设置灶具的厨房应设门并与卧室、起居室隔开。”
(二)条文解释及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风险
1.条文解释
客人在客厅留宿或休憩自然无法杜绝,客厅自然在一定时段承担卧室的作用。卧室作为休息睡觉之处,对燃气泄漏不易察觉,对油烟等有害物敏感,其与用气场所应予以物理隔断,同时也要确保卧室有其它通风换气出口,方能保证人员夜间休息的空气流通安全与防油烟等的卫生条件。厨房与卧室、起居室(厅)隔开,以防止泄漏燃气和烟气危害人生安全,厨房与卧室、起居室(厅)分别具有自然通风条件是居住者的基本需求。
2.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用气安全风险
(1)若厨房不封闭、没有门墙,火势很容易向其他场所蔓延;可燃气体可能泄漏并悄然弥漫到客厅、卧室等场所,开关电视机都有可能酿成灾难;一旦发生爆炸,人员人身会直接受到冲击波的伤害。
(2)客厅因空调使用、防蚊、防风等客观因素,难免会关闭窗户,自然会有形成密闭房间的情形,密闭房间内使用燃气易导致人员一氧化碳中毒。
二、已经装修成开放式厨房怎么办?
1、依据国家标准告知用户:厨房间和起居室(包括客厅)必须加门隔断,否则不得安装或开通燃气管道。
2、用户厨房装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第8.2.2 条规定和《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2013)第 4.2.1条规定。
3、已经装修为开放式厨房的,装修调整后,燃气公司可以为用户安装燃气管道或开通天然气。之前已通气的用户会安排入户进行安全巡检并发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用户进行整改。
4、国家法规的出台是为了规范燃气管道安装与使用,保障用户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市民支持和配合!
潜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