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源调度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天然气气源调度管理,有效监控燃气供气的压力和质量,合理调配气源和节约成本,协调输送、销售各方的产销平衡,保证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制定本制度。
1.气量调度原则
(1)安全第一的原则,根据用气情况合理调度气量,确保供气安全;
(2)成本节约的原则,气量调配输送按以下先后顺序:中石油华中分输站—省天分输站—LNG站;
(3)限停有序的原则,限停气先后顺序:工业用户—带锅炉商业用户—CNG加气站—普通商业用户—燃气取暖居民用户—公福用户—居民用户;
2.编制年度、季度、月度及日供气计划
(1)编制年度供气计划,必须与各职能部门紧密接洽,并与工业用户联络确定全年用气需求,根据预测需求及气源情况编制采购计划,确保准确。
(2)编制季度及月度供气计划,前要与工业用户逐一联络,确认当季及当月用气计划,根据其他用户用气规律及气侯变化情况合理向上游供气单位申报。
(3)填报日指定量前要与主要工业用户逐一联络,确认用气计划,参考前一日及管网存储气量,预测下一日用气需求,气量预测准确率应控制在5%以内。如发现未收集工业用户用气需求,随意填报日指定量,对调度值班人员按绩效考核标准予以扣罚。
3.计量比对
每日与上游供气单位进行供气周期气量计量比对,偏差率应控制在±1%以内,如发现超出或少于控制范围内,应及时查找原因并上报以及做出相应的异常处理措施。对不按规定进行比对、出现异常未上报及未做出处理的按绩效考核标准予以扣罚。